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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18版)
2018年09月17日 11:48  (点击: )


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创办于 2011年,已连续招收1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目前已有7届毕业生。本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在全省专业评估中名列前茅。办学以来,聚焦音乐师范生培养,秉持“站稳讲台、兼工舞台、德艺并重、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理念,形成“实践为重、以赛促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专业实践、教育实践能力及持续发展潜力。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有教育部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贵州省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专家、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学院拥有完备的专业教学和专业实践设施设备,拥有完善的课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建有充足的教育实践基地。

教学与科研成果丰硕。本专业师生多次获批立项国家民委科研项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省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生研究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及横向课题等。近年来,本专业教师不断获得过教育部精品作品奖、国家级教学技能竞赛奖等级奖、省政府文艺奖等五十余项,学生获得过全省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团体一等奖、全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其他各类专业竞赛奖项近百项。

社会声誉良好。历年新生全部第一志愿录取,报到率100%,近五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居全省前四;年均就业率超过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毕业生从教率80%以上。

二、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贵州,面向基层,服务贵州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文艺方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音乐素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和过硬的教育技能,能够胜任初级中学音乐教学、教研和艺术社团管理工作,预期毕业五年左右成为所在领域的教学骨干。

目标1:落实立德树人理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根基层教育的情怀、良好的师德素养和依法执教意识,认同中学音乐教师的工作意义,热爱教师职业;

目标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和过硬的教育技能,能够胜任初级中学音乐教学、教研工作;

目标3:具有德育为先的理念,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组织艺术社团开展相关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综合育人工作;

目标4: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持续发展的意识,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与学生和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家长,以及与同事、领导进行有效沟通,并能处理突发事件。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具备良好的师德表现和积极的从教意愿;掌握系统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学科综合素养,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基本教学方法,具有基本的教研能力;具有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通过音乐课程教学及活动开展综合育人活动;了解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改革现状,具有一定的反思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效沟通能力。具体毕业要求如下:

践行师德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

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文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

具有扎根贵州、服务基层、服务贵州基础教育的从教意愿,认同音乐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以及良好的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毕业要求 3:学科素养

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音乐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实

践的联系,具有获取相关科学知识和整合运用能力。

毕业要求 4:教学能力

在音乐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音乐教学知识和现代信息教育技术,进行教学设计、课堂实施和教学评价,获得音乐课程教学体验,具备音乐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音乐教学和教研能力。

学会育人

毕业要求 5: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级管理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班级管理的实践经验。

毕业要求 6: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学科在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创造发展、文化传承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育人价值,能结合音乐学科的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音乐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学会发展

毕业要求 7:学会反思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专业发展的意识。了解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及音乐课程教学改革动态,顺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学会制定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批判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开展自我反思,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毕业要求 8: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掌握沟通合作的技能;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获得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图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1

培养目标2

培养目标3

培养目标4

践行

师德

毕业要求1:师德规范



毕业要求2:教育情怀



学会

教学

毕业要求3:学科素养


毕业要求4:教学能力


学会

育人

毕业要求5:班级指导



毕业要求6:综合育人


学会

发展

毕业要求7:学会反思



毕业要求8:沟通合作



注:”表示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三、核心课程

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四、主要专业实验

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本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含四大模块:通识实践、专业实践、教育实践和毕业设计综合实践。

(一)通识实践

1.军事训练:安排在第一学期,时间为2周。学生在参加军事训练的同期时,还需参加军事理论课程学习。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学校、学院、社会或自发组织的公益劳动和活动,在假期进行专业调研和社会调查,参加献血、迎新、学雷锋、三下乡等志愿者活动,参加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3.课外阅读与讲座报告:听取不同专业方向或本专业讲座报告。

4.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

1)语言艺术:演讲、朗诵、吟诵、辩论、相声、导游解说、绕口令、戏剧小品、电影配音、脱口秀、课本剧表演等任选一类展现。

2)文体才艺:在舞蹈、唱歌、乐器、书法、绘画(简笔画)、手工(如剪纸等)、魔术、射击、民俗体育、游泳、各种球类等文艺、体育类任选一种展现。

5.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安排在第二或三学年,时间为八学时,由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

(二)专业实践

经过不断探索,音乐学专业凝练出“站稳讲台、兼工舞台、德艺并重、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了“实践为重、以赛促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为学生搭建了不同的专业实践舞台:

1.“艺术之星”专业技能比赛

此项赛事已经连续举办八届,是音乐舞蹈学院的“一院一品”项目的品牌赛事。通过“艺术之星”专业技能比赛这一平台,不断锤炼学生演唱、演奏专业基本功,帮助学生们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2.“五项全能”基本功比赛

音乐学专业“五项全能”基本功比赛是继“艺术之星”之后学院全力打造的又一重要品牌赛事。本竞赛项目直接对应全省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比赛,通过这一竞赛活动督促学生们在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器乐演奏、舞蹈等项目不断提升能力。

3.校内外专业竞赛活动

“艺术之星”和“五项全能”之外,学院积极组织、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专业比赛活动,如校园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展演、主题合唱比赛、各种钢琴与器乐比赛等。

4.舞台实践演出

除了校内外各种专业竞赛活动,学生在校内有机会参加多种丰富多彩的舞台实践演出活动,如各专业课任课教师组织的学期教学音乐会、结课音乐会、学校音乐社团组织的社团音乐会、学院组织的各种主题音乐会等。实践是检验整理的唯一标准,在课堂上学习的专业技能需要在实际的舞台上进行检验并获取继续提升实践能力的经验。

(三)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是获得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本专业教育实践主要有“三习”、“园丁杯”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和课内教

学实践。

1.“三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

“三习”能够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

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是培养学生教育教学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本专业的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覆盖各个年级,贯通各个学期。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工作,学院设置实习实践办公室,充分利用每学期两周的实践周时间,紧贴人才培养目标,严格按照师范认证标准开展“三习”工作。

大一、大二学生的“三习”任务重点是“看”,通过教育见习、教育研习,一是每学期听取中学一线优秀音乐教师或音乐教研员来学院举办讲座。二是走进教育实践基地,观摩一线中学音乐教师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班级管理及艺术活动组织等工作如何开展,获得最直观的教育见习、研习感悟。大三学生“三习”任务重点是“练”,除了继续观摩、钻研教学方法,要真正上讲台,先在第六学期实践周“三习”活动中开展试讲,学院会邀请一线中学音乐教师或教研员来学院为试讲学生作指导,帮助他们提升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能力,为使其能在第七学期站稳真正的讲台做好充分准备。大四学生教育实践的重点是“实战”,在第七学期,学院统一把学生送到各实习基地,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观摩听课后开始教学“实战”,从学生角色逐渐过度到教师角色。第八学期返校后,实习生需提交实习手册、听课记录,并在学院实习指导组内进行实习汇报,对在实习单位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报结束后由学院指导教师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开展评价。通过教育实习综合评价后,学院实习实践办公室推荐在实习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院级和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

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为十六周,学院集中安排学生到

实习基地单位开展实习工作。本专业对学生的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实行“双导师”制,学院实习实践办公室为每个实习生安排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各一名,学院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教学技能指导、学习答疑、实习指导,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实际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综合育人能力培养。要求学生在实习前必须独立完成一篇教学设计、一份完整的说课稿、一个PPT和一个微课视频,且获得实习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参加教育实习。

2.“园丁杯”学生教学技能竞赛

“园丁杯”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是音乐舞蹈学院着力打造的教学竞赛品牌,竞赛项目有课堂教学和“三字一话”,课堂教学竞赛有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微课展示、即席讲演等环节,“三字”为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竞赛项目对接校级和省级学科教学竞赛,在办赛规格上参考省赛规格进行组织。在学院比赛环节不设名额限制,鼓励更多学生参与比赛,从“园丁杯”教学技能竞赛中选拔出的优秀学生推荐参加校级和省级教学技能竞赛,让各个级别获奖选手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课内教学体验

除了“三习”和“园丁杯”,学生在某些专业课的课堂学习环节同样也能获得一定的教学经验积累,如《微格教学》,学生在微格课堂进行模拟教学,可以初步获得课堂教学的体验;可以通过《声乐教学与演唱》《钢琴教学与演奏》《器乐教学与演奏》等课程进行课内专业技能课教学体验,并初步获得声乐、钢琴、器乐的教学经验。

(四)毕业论文(设计)综合实践

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对于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学生艺术创新精神、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检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重要环节,也是本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所有毕业生都需要完成专业实践和教学实践相应的任务才能获得学分,因此这门课是典型的综合实践课程。

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为八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等工作在第七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可以是来源于教师科研课题、来自一线的教学问题、或者是实习中的某一节课的教学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撰写、学位音乐会演出、音乐创作、教学设计、微课展示等。

六、修业年限、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 4-6 年。

毕业学分:160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七、课程结构与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学分

比例

必修

选修

必修

选修

通识教育课程

家国情怀与理想价值

理论

18

0

11.25%

0

实践

2

0

1.25%

0

文学艺术与文化传统

理论

0

0

0

0

实践

0

0

0

0

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

理论

0

2

0

1.25%

实践

0

2

0

1.25%

外语能力与信息技术

理论

11.5

0

7.19%

0

实践

4.5

0

2.81%

0

身心健康与创新创业

理论

0.5

2

0.31%

1.25%

实践

1.5

4

0.94%

2.5%%

师范类专业课程

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

理论

0.5

0.5

0.31%

0.31%

实践

0.5

0.5

0.31%

0.31%

教育通识与基本技能

理论

6

0.5

3.75%

0.31%

实践

2.5

0.5

1.56%

0.31%

学科教学与育人管理

理论

3.5

0

2.19%

0

实践

1.5

0

0.94%

0

教育研究与专业成长

理论

0

1

0

0.63%

实践

0

0

0

0

师范教育基础实践训练

理论

2.5

0

1.56%

0

实践

12

0

7.5%

0

学科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理论

27

0

16.88%

0

实践

11

0

6.88%

0

专业核心课程

理论

15

0

9.38%

0

实践

19

0

11.88%

0

专业方向课程

理论

0

1

0

0.63%

实践

0

1

0

0.63%

专业任选课程

理论

0

2

0

1.25%

实践

0

4

0

2.5%

必修课程小计

139

0

86.88%

0

选修课程小计

0

21

0

13.12%

理论课程小计

84.5

9

52.5%

5.63%

实践课程小计

54.5

12

34.06%

7.5%

总计

138

22

86.88%

13.12%

八、课程计划

8.1 四年时间分配表(周)

学    年

合 计

备 注

学    期



教    学

14+2

16+2

16+2

16+2

16+2

16+2


14+2



军事训练

2








2


社会实践及课外科技










课外、假期进行

入学教育

2










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育教学见习、教育教学研习


2

2

2

2

2


2

12


教育实习(毕业实习)







16


16


毕业论文及答辩








6

6

包含在教学周内 

寒 暑 假


2

2

2

2

2

2


12


合    计

4

4

4

4

4

4

18

8

48


8.2 课程时数/学分分学期安排表

周学时数/学分数

课程类别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通识教育课程

11/9

19/20

8/8

14/14

2/2

2/2

2/2

2/2

师范类课程

4/2

8/6

10/9

10/7

4/2

4/3

10/8

0

学科专业教育课程

11/11

9/9

15/15

15/15

15/15

13/13

0

5/10

周学时总数

26

36

33

39

21

19

12

7

学分总数

22

35

32

36

19

18

10

12

考试门数

6

15

8

16

3

6

1

4

考查门数

7

3

10

3

10

7

1

0

8.3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

学时数(学时)

学分数(分)

实践性学分比例

总数

其中:

其中:

总数

其中:

其中:

其中:

课内教学

实验教学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课内

教学

实验

教学

课外科技活动

创新创业教育


2210

2002

208

1640

570

160

138

22

19

103

35

3

2

35.12%

九、说明

应用范围:本培养方案适用于贵州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自 2018 级起执行。

修订说明:本培养方案在 2017 版基础上修订形成。自 2018年 3月始,本专业分别组织召开了外聘中小学教师座谈会、用人单位座谈会、校友座谈会等会议,发放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调查问卷,就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征求意见。在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实际,对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最终形成本培养方案。

本次修订培养方案的负责人与参加人员:

负责人:马关辉(院长)、王晓(专业负责人)

教师代表:付巧(学院党委书记)、张芹(学院教学督导)、荆彦超(协助院长管理科研工作)、刘科(学院评建办公室主任)、王铎(声乐教研室主任)、杨兴雨(钢琴教研室主任)、陈玉莲(器乐教研室主任)、葛恩专(理论教研室主任)、张蕊(教学秘书)

校外专家:张贵华(贵州大学音乐学院二级教授)邓光华(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唐德松(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院长)

中学教师代表:王慧英(贵阳市南明区第二实验中学高级教师)、熊巍(贵阳一中李端棻中学音乐教师)、梁磊(贵阳市乌当二中音乐教师)

附件:

1.《2018版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分配表》  附件1.pdf

2.《毕业要求指标点与主要支撑课程对应表》  附件2.pdf

3.《课程计划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的矩阵图》  附件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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